刘荣军
【内容提要】马克思对“社会生活”的论述包含实践本质、层级结构与特称内容三个重要的理论维度。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及其展开为“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过程即“劳动”过程,为我们从“两个从中”所反映的社会矛盾的历史性转变与社会生活的公共性蕴涵的辩证统一中解读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提供了充分根据。社会生活的多种基本样态及其物质生活-社会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三层级结构的基本划分,为美好生活需要的“五位一体”式的全面论表达提供了根据。社会生活特称内容及其主导性生活样态,如以前对物质文化生活的强调以及现在对社会政治生活和美好生活环境的关注,则为美好生活需要的“非常一加六”式的重点论表达提供了根据。
【关键词】社会生活 社会主要矛盾 新时代美好生活
“社会生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础概念,“美好生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重视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对“社会生活”的论述可以从实践本质、层级结构与特称内容三个基本维度进行深入研究。这三个维度既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提出的“两个本质”(即“人的本质”和“社会生活的本质”)思想紧密联系、内在相通,也高度浓缩并凝练着马克思对于社会基本矛盾与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因而构成了考察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崭新立足点。
一、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与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
人的本质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理论和核心问题之一。在《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从批判费尔巴哈哲学之“感性的对象”与黑格尔哲学之“纯粹的活动”的角度,对“实践”概念做出了“感性的人的活动”即“感性的活动”“对象性的活动”的最简单、最基本的科学规定。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把人确定为思维和存在统一的基础和主体,并试图通过“感性对象性”建立起一个关于“现实的人”的概念,因而承认了人的“对象性存在”,既超越了唯心主义的抽象“能动性”,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者有很大的优点(“他承认人也是‘感性对象’”)。这是费尔巴哈哲学一个独特而杰出的贡献,也是马克思能够在哲学上进一步前进的一个基地。
然而,由于费尔巴哈从来没有把“感性对象”所依凭的现代工业、商业、社会状况等“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因而最终陷入“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的理论境地。可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在《提纲》第六条中结合他对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却“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的批判,提出了“人的本质”的经典定义,“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很显然,“在其现实性上”和“一切社会关系”作为“人的本质”的两个基本要义是互相规定、互相限制的。
人的本质与社会生活的本质是紧密联系、内在相通的。当马克思把人的“现实性”“社会关系”本质投射到费尔巴哈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过的“社会”的时候,他便发现了这样一个秘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个看似平淡实则高深的论述说明,马克思已经从社会生活必须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纽带的角度阐释了新唯物主义的一个前提性问题:社会与生活的关系以及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就社会与生活的关系来说,它们是互相规定、互相制约的。生活是人的自为性、自由性的根本目的,社会则是人们达成其美好生活或幸福生活的形式和载体。尽管我们也会说到“个人生活”或“私人生活”,但从根本意义上说,属人的生活最终只能是某种“社会生活”或“人类生活”。“社会”在这里意指的,不仅仅是与“个人生活”相对立的“社会生活”这个一般规定,更重要的是“什么样的社会生活”这个特殊规定。正因此,当马克思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哲学创新语境进入《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时,他就把侧重于论证物质生产的客观实在性的“生产一般”推进到了侧重论证物质生产的社会形式性的“生产特殊”:前者是对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的一种总体性批判,因而重点在于论证物质生产的客观实在性;后者是对古典经济学特别是庸俗经济学进行的一种历史性批判,因而重点在于论证物质生产的社会形式性。
我们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述“社会关系”就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时所说的“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已经被根本性地转化成了“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就此来说,当我们把“社会”放在“生活”前面对“生活”进行规定和限制的时候,“什么样的社会生活”也就变成了一个比“生活本身”更为重要的事情。
就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来说,由于实践体现了人的受动性与能动性、自然性与社会性、感性对象与感性活动的内在统一,而人的实践活动的首要的、基本的表现就是物质生活本身或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这使得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与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在现实中的展开与落实,就是马克思终其一生重点探讨的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或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的生产劳动过程或生产活动过程。事实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正是从“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出发,马克思实现了社会生活观上的两个根本变革:第一,从生产与生活相统一的自然关系角度,把围绕着“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而进行的“物质生活资料”或“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确立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基本标志。马克思说:“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第二,从自然与历史相联结的社会关系角度,把人们在“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形成的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提升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马克思说:“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已有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事实上,无论是马克思对“生产生活”的人类学意义的阐述,还是他和恩格斯对“生活生产”的历史性意义的揭示,都说明现实的人的生产与生活以及包含生活方式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构成了历史的现实基础和决定力量。
由于生产方式概念标志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生产总体”,既包含着作为人类生存之自然必然性的生产,也包含着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这使得马克思能够成功地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的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理解为“现实的人”之“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的双重方面或双重关系,从而把劳动这个“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发展成为个人追求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社会谋求整体解放与全面进步的有力手段。可以说,正是看到生产活动或生产劳动之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意义,马克思恩格斯才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从原则的高度说,正是把握住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马克思才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为我们提出了判断“变革时代”的重要“根据”,即“两个从中”的判断标准。马克思说:“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在这里,“两个从中”的判断标准之间存在着逻辑上与事实上的先后关系或主从关系:如果说“物质生活的矛盾”在根本上就是生产力内部的生产与生活、生产与需要、供给与需求的矛盾,那么从根本意义上,正是“物质生活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因此,生产力内部的生产与生活、生产与需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不仅成为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运动的最初动因和根本动力,而且成为我们判断一个社会或一个时代的主要矛盾是否变化的基本标准和最终根据,成为因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所带来的社会发展进步而从中受益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公共性问题。更为确切地说,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及其作为生产活动或生产劳动的展开,赋予社会生活本身以公共性的价值蕴涵。
“公共性”问题是近现代西方哲学与政治思想追求公共利益、公共意志、公共生活等的一个核心范畴。公共性问题作为人类社会的当代实践中凸显出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正日益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走向现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2019年10月下旬在陕西师范大学召开的主题为“新时代公共价值与美好生活”的第十九届“马克思哲学论坛”,就集中研讨了公共性问题。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角度说,要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就必须正确理解社会基本矛盾的客观性与历史性、阶级性与公共性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的人类解放思想以及人民性立场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阶级性本质与公共性职能的统一出发,从个体主体性、社会公共性和国家合法性的统一出发,为科学回答人的个体性、私利性和特殊性能否以及如何上升为社会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普遍性这个现代社会的发展主题寻求具有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解决思路。具体来说,它需要我们以三个“是否有利于”为根本标准寻找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从而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时代,我们党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就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马克思主义公共性思想而把现代化实践引向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展现出来的世界历史意义。
然而,在马克思的理论视野中,公共性问题总是同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公共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并且与马克思对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高度重视密切相关。
依照马克思的观点,既然“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而“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那么,“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就成为一个事关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公共性问题。在这里,如果说生产方式、交往形式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那么与之相关联,最基本的社会生活问题就是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与再生产,最重要的公共性问题就是“社会”公共空间的历史拓展与质性改变,即从马克思所说的以私利性为主的“市民社会”转向以公共性为主的“人类社会”。这就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既然在“人类活动”意义上体现为“人改造自然”与“人改造人”这两个方面,它在公共性意义上就得体现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生活与生态”相统一的发展逻辑。
就此来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正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高度提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重要判断。它说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公共性问题,不仅需要我们在社会生活领域坚持人民性的基本立场、民主化的国家治理和共享性的发展理念,形成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而且需要我们在社会生产领域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个更加突出的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社会生活的层级结构与美好生活需要的多种样态
理解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及其时代性判断根据和公共性价值蕴涵,接下来的问题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生活”究竟是什么意思?它都包括了哪些具体的社会生活样态?笔者认为,当马克思在《提纲》第八条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的时候,他已经赋予“全部社会生活”一种更加开放、更具包容性的整体性理解。而“全部社会生活”的具体内涵和全部内容,就包括在《序言》中所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个论述中。
这里,涉及对马克思“社会生活”概念的两种理解问题:一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样态。正如任何一般(普遍)都要表现为个别(特殊)、只能通过个别(特殊)才能显露出来一样,马克思文本中的“社会生活”概念,应该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基本含义。广义的社会生活概念就是马克思在《提纲》第八条中所说的“全部社会生活”;狭义的社会生活概念则是马克思在《序言》中所说的与“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并列的“社会生活”。就是说,由“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的“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同“物质生活”一道,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四种具体社会生活样态:“物质生活”既指人们“为了生活”,即为了满足“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而进行的各种“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活动,也包括与这种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其他经济活动(即广义的经济生活);(狭义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则分别指人们为了满足更高更好的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而在社会生活领域(主要是日常生活领域)、政治生活领域和精神文化生活领域而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这四种具体的社会生活样态,加上在马克思所处时代还没有凸显出来而在近几十年来日益重要的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绿色生活环境或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构成了马克思所说的广义社会生活概念的全部内容和整体结构。
二是社会生活的层级结构。事实上,当马克思在《序言》中阐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不仅暗示了广义的社会生活所包括的四种具体社会生活样态,而且还将其划分为两个大的层级结构,即:由“物质生活”构成的基础层级以及由“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构成的高级层级。不仅如此,考虑到马克思在《序言》中阐述上述原理之前就论述了“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从而把社会结构划分成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观念上层建筑)这样三个层级结构,因而他关于四种具体社会生活样态的思想逻辑,还可以进一步划分成与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这三个社会结构相适应的三个社会生活层级,即物质生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很显然,这种关于广义的社会生活概念的三层级结构的划分,由于使“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成为连通“物质生活”同“精神生活”的中间环节,从而形成了“物质生活”为第一层级、“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为第二层级、“精神文化生活”为第三层级这样三个层级之间同构、互动与共生的结构。
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具体社会生活样态及其三层级结构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以往我们对于社会生活的划分一般是从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二元对立中来进行的。如果说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划分只是就生活主体的划分而没有涉及具体的生活内容与生活样态,因而还可以作为一对概念使用的话,那么,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那种简单的二元区分则随着现代社会中经济与政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既高度分离,又高度依赖的互动关系的发展而逐渐失去了原有的解释意义与表达能力。
道理很简单,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作为具体社会生活样态中最基础(最下层)和最高端(最上层)的两种具体社会生活表达与诉求,它们能够满足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状况下人们对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简单对应追求,但却无法适应经济文化发展起来以后人们对于更高水平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与美好生活环境的要求,从而阻断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的社会政治生活通道和美好生活环境需求,无法解释人们在最基础的物质生活一端与最高级的精神文化生活一端进行过渡与转化的逻辑通道和现实通道,从而不利于从“哑铃型”社会生活状态(只注重两端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而不关注中间的社会生活需要和政治生活需要)过渡到“橄榄型”的社会生活状态(分别从最基础的物质生活需要和最上层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这两端出发,经过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中间地带,向各自的另一端过渡和转化)。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很少把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作为一对范畴进行使用,而是更多地使用“现实生活”与“观念生活”(“理论生活”)这对能够更好地包容上述具体社会生活样态的概念。从根本意义上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就是他们站在意识形态批判的高度对生活与意识的关系或者更具体地说是对现实生活与观念生活的关系进行拨乱反正的结果,是他们确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过程。
从上述分析来看,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判断,是在“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全新考量,体现了“变”与“不变”完美结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它说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经过改革开放长期发展的结果,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奋斗目标从酝酿、形成到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从最初处于萌芽状态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发展为后来的“富强民主文明”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再发展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我们的发展目标更加明确、更加具体、也更加全面了。从原则的高度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话语表达恰恰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出发作出的一种“五位一体”式的全面论表达。它既是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的直接要求,也是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更高要求,是从马克思关于社会生活的多种样态与层级结构理论出发对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全面论观点和方法的继承、创新和发展,是“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
三、社会生活的特称内容与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政治哲学向度
最后的问题是,既然“全部社会生活”即广义的社会生活概念包含几种具体社会生活样态和三个层级结构,那么,这些具体的社会生活样态中肯定会有一种或两种在不同的社会形式、历史阶段和时代发展中展开并落实为具有某种社会特征、历史内涵与时代烙印的主导性社会生活样态,从而使这一种或两种主导性社会生活样态相对于其他社会生活样态来说具有一种“普照的光”“特殊的以太”的地位和作用。那么,这些具体的社会生活样态在现代社会中首先会展开和落实为什么样的主导性社会生活样态呢?
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全部社会生活”指的就是“物质生活”,原因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话。然而,通过对相关文本的解读和研究,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和原意。首先,在《提纲》中,马克思在论述“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时,从更加抽象、更加广泛的意义上指证了以“社会关系”为本质的“现实的人”的全部“社会生活”或“社会活动”所具有的实践性本质或社会性特征。因此,“全部社会生活”指涉的仅仅是“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其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时候,已经逻辑地揭示了“生活”是一个比“物质生活本身”包容性更大、目的性更强的重要概念。最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确实说过“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话,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由于广义的社会生活概念是一个包括几种具体社会生活样态的“社会生活系统”,因而“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是一个包含物质生产、人的生产、社会关系生产、精神生产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生产等多种生产的“生产巨系统”,所以马克思把“社会生活过程”同“物质生产过程”看成具有同等程度的关系,但这并不表明物质生产过程就只是物质生活的生产而没有别的生活的生产。在这里,“物质生产”显然不能直接等同于“物质生活”,物质生产过程是一个包括物质生活但又不能归结为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因此,把马克思所说“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这个寓意复杂的说法偷换成“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活过程”这种过于武断的说法或者“社会生活即物质生活”这种更为简单的说法,这无疑是把“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缩小为“物质生活过程”或者把“社会生活”缩小为“物质生活”,显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和本意。
在笔者看来,“全部社会生活”虽然包括了几种具体的社会生活样态,但它在马克思所致力研究和批判的现代社会中表现出来,就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美好生活环境、绿色生活环境或良好生态环境是物质生活的重要补充)、以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为核心、以精神文化生活为底蕴的全部社会生活体系。在这个社会生活体系中,马克思的思想是一致的。以反贫困(中国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问题就是“消除绝对贫困”)这个问题为例,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现代贫困是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起成长的,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目的就是消除贫困。正因为如此,反贫困才成为马克思革命思想的一个重要议题。但是,在马克思那里,革命的目的本身就是多重的,既要消灭社会贫困,又要消灭与这种社会贫困相伴随的政治依附和精神沉沦。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的基础,是一切社会贫困、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因而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伟大的目标,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这一目标。”就此来说,阿伦特对马克思的解读具有一定的理论启发意义。
阿伦特认为,自亚里士多德的人是“政治的动物”被塞涅卡翻译为“社会的动物”并经阿奎那阐释为“政治的和社会的动物”之后,希腊人对政治的原初理解就随着“社会”一词对“政治”一词的“无意识转换”而逐渐丧失掉了。然而,在拉丁语把“政治的”置换成“社会的”一词背后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深刻的误解”,这就是在起源上与现代同时出现并在民族国家中获得了它的政治形式的“社会领域的出现”。这种社会公共领域作为联结私人家庭领域和传统政治领域的环节和中介,构成了马克思终其一生都在探讨的现代市民社会或现代资产阶级社会。正因为如此,阿伦特从劳动、工作与行动的内在差别出发,一方面认为马克思颠覆了西方传统政治理论的哲学基础,但另一方面又以他对行动和公共领域的强调而错误地解读马克思把政治活动的最主要意义定位在劳动者的生物性劳动上,认为马克思把贫困问题政治化了,因而把社会问题转化成了政治问题。
如果说阿伦特对马克思的解读本身就是对马克思社会政治哲学的一种误读,那么阿伦特的误读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马克思是否只关注物质生活而没有关注社会政治生活呢?回答是否定的!马克思超越传统西方政治哲学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承认作为社会关系的政治关系和作为社会生活的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是他还告诉我们,包含了“政治关系”和“政治生活”于自身之内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首先受到“和生产力密切联系”的“生产关系”的影响和制约。正因为如此,在马克思对由生产关系、生活活动扩展而来的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论述中,他从来都没有放弃社会关系与政治关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之间的内在关系这个传统西方政治哲学的重要议题。
仔细推敲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以及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所说的“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这两个重要论述可以发现,与其说马克思是在承认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倒不如说马克思是在以退为进的意义上承认人更是一种政治动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包含了政治性于自身的社会性的动物。它说明,马克思视野中的“社会关系”首先是对传统西方政治哲学有关“政治关系”的历史传承,但马克思却将这种传统关系奠基在受生产力决定和影响的生产关系上面。因此,如果说生产关系构成了社会关系中最简单、最原始、最基本的关系,那么马克思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所要说明的,正是传统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所无法科学解释的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本质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传统的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之所以带有某种与生俱来的神秘性质和思辨色彩,是因为其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狭义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来思考社会、政治和国家问题,而没有深入到与这种关系内在相关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最深处。既然无法正确把握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背后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当然也就无法正确把握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决定与影响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
明白了上述道理,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全部社会生活”这两个非常重要的全称量词,绝非是没有条件、没有内容、没有主次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全部社会生活”的简单“总和”,而是“在其现实性上”既体现了“生产关系”和“物质生活”、又包含了“政治关系”和“政治生活”于自身之内的广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这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逻辑展开与现实呈现,就是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出发考察与之内在相关的社会与政治、社会与国家、经济与政治等问题的原则立场。它在马克思文本中的体现,就是一个虽然经常出现但却并不被人注意的文本事实:马克思在论述同 “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本质相关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时,总是相提并论地使用“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等论述。
以“社会关系与政治关系”的并置并用为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又指出:“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对这两段话的思想解读不是本文的重点,笔者只想指出一点:仅考虑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与《资本论》之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和批判的重要性,我们也应该充分重视并估计在这两段话里将“社会关系与政治关系”放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之后并列使用的全部理论效应与社会意义。从原则的高度说,当马克思把“社会关系与政治关系”相提并论地放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甚至生产方式之后论述的时候,他已经充分奠定了其新唯物主义和新历史观的基本立场:在国家必然存在而且必须存在的现代社会,政治关系和政治生活始终都是受生产力制约下的生产关系所约束的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在现代社会生产和国家的作用已经从本质上不可或缺地深入到现代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情况下,孤立地谈论独立于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之外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已经毫无意义了。正如马克思所说:“难道每一个公民不都是通过千丝万缕的生活神经同国家联系着吗?”
以上述分析再次观照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我们发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话语表述,除了“五位一体”式的全面论表达之外,还有一个“非常一加六”式的重点论表达,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这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既表现为“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即“非常一”),又表现为“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即“六”或“非常六”)。结合“五位一体”式的全面论表达来看,这个“非常一加六”式的重点论表达其实已经在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描述性论述中包含了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实质性蕴涵,它说明,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在本质上就是对以前“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提升、质性拓展与全面突破,因而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它是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而不是对“物质文化生活”的简单否定;第二,它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即“社会政治生活需要”和“美好生活环境需要”这两大类特殊方面需要的“日益增长”;第三,它是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在内的广义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与整体结构的“日益广泛”的要求。
在这里,如果说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作为社会政治生活需要是不言而喻的,而安全问题也是一种高级的社会政治需要(安全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包括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国民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在内的巨大安全体系和社会政治问题),那么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生态环境需要则在更高意义上体现了人与社会关系之间的生态社会问题或生态政治问题。很显然,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列举出来的这六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正是社会政治生活需要与美好生活环境需要这两个方面。这六个方面(“非常六”)之所以被特别提及,恰恰说明它们既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容和应有之义,也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权利保障和兜底保障——倘若没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社会政治生活需要和美好生活环境需要,人民的美好生活便无法得到及时保障和持续提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承诺也就可能成为空话。所以,“美好生活需要”概念的背后,体现了中国人从对“物质文化生活”的物质性追求和外在性满足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精神性追求和内在性满足转变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它说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的两个历史性转化(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转化、从国家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的转化),正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站起来、富起来”的时代走向“强起来”的时代的理论自觉与实践自觉。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6期。
参考文献: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