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思想最深刻的经济学家之一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在资本主义下,人剥削人;在(苏式)社会主义下,正好相反。”他表达的意思是,对于社会主义没能建立起所承诺的平等社会,许多人感到极度的失望。
几乎没有人不认为(苏式)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已经失败了。但是,如果从这个结论推导到认为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 SOEs)或公有企业都不灵了,那是逻辑上的一个巨大跳跃。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也是伪善人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里向发展中国家强加的新自由主义议程中的重要部分。
被告席上的国有制
为什么伪善人认为国有企业需要私有化呢?在反对国有企业的主张的深层是一种简单却强有力的观念,这种观念认为人们不会精心呵护不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因而,反对国有企业的人主张,如果希望人们最有效率地使用各种东西(包括企业),必须给他们所有权或产权。
但这不是国有企业效率低的唯一原因。
下面是反对国有企业的另一种论证,即“软预算约束”(soft budget constraint)问题。这种观点认为,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如果国有企业产生亏损或面临破产,它们常常能从政府中获得额外的经费。它们认为,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使其预算约束具有延展性,或呈“软性的”,企业的行为和管理也就出现松散。
国家对私人
所以,反对国有企业或公有企业的例证看来都有很强的说服力。
但是,所有反对国有企业的论证实际上都可以应用到大型私有企业中去。如果一个私有企业是由雇用的管理者经营而且众多股东只拥有企业的小部分,它就会与国有企业面临同样的问题。雇用的管理者(与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一样)也没有动机去做出超过次优水平的努力(委托-代理问题),同时个别的股东也没有足够动机去监督雇用的管理者(搭便车问题)。
至于政治上产生的软预算约束问题,也不限于国有企业。如果企业在政治上很重要(比如政治敏感行业中的大雇主或企业,比如武器行业、医疗行业等),私有企业也能得到补贴,甚至政府的援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许多欧洲国家将一大批大型的私有企业实行了国有化,因为它们业绩不佳。
私有企业知道,只要企业足够重要,并且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它们也能利用软预算约束的好处。
实际上,许多公开宣称是自由市场政府的国家都曾援助过大型私有企业。
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运行良好的国有企业的事实也进一步驳斥了新自由主义反对国有企业的论证。许多国有企业事实上是世界一流的企业。
国有的成功故事
新加坡航空(Singapore Airlines)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航空公司,经常当选为世界上最受喜爱的航空公司。不像其他公司,它在35年历史中从来没出现过财务亏损。
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57%的股份由淡马锡(Temasek)公司控制。后者是一家控股公司,其唯一股东是新加坡财政部。
用国有企业对国家产值的贡献来衡量,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是韩国的两倍大;如果用对国家总投资的贡献来衡量,则接近三倍大。
韩国也提供了一个公有企业成功的戏剧性的例子,即钢铁制造商浦项制铁公司(Pohang Iron and Steel Company, POSCO)。韩国政府在1960年代初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建立第一家钢铁厂时,世界银行拒绝了,认为该计划不可行。然而,从1973年开始投产(该项目由日本银团提供资金)的十年时间内,该公司成了世界上效率最高的钢铁企业之一,而且现在是世界上第三大的钢铁企业。
不仅仅东亚有优秀的公有企业。许多欧洲经济体,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奥地利、芬兰、法国、挪威和意大利,它们的经济成功至少在1980年代前是靠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取得的。尤其在芬兰和法国,国有企业始终处于技术现代化的前沿。
拉美也有业绩良好的国有企业。巴西国有的石油企业“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是有着领先技术的世界一流企业。巴西航空公司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喷气机生产商,也是继空中巴士和波音之后的第三大飞机制造企业。
国有制的事实
我前面已提到,所有国有企业绩效不佳的原因也同样适用于(程度上可能有所不同)股权分散的大型私有企业。我也举了很多业绩优良的国有企业的例子。但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经济理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公有企业优于私有企业。
其中一种情况是,由于考虑到风险太大,私有投资者拒绝为长期可行的事业融资。如果资本市场过于谨慎而不愿投资于一项可行的工程(这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资本市场失灵”),国家可以通过创建国有企业来完成该工程。
资本市场失灵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更加明显。所以,历史上,国家在其发展的早期阶段就更频繁地借助于国有企业。由于资本市场失灵而建立国有企业,韩国钢铁制造商浦项公司是更现代也更具戏剧性的例子。普遍的经验清楚地表明:建立公有企业是为了启动资本主义,而不是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去取代资本主义。
当存在“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时,国有企业也是理想的选择。这里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形,即技术条件要求只有一个供应者才是服务市场的最有效方式。电力、自来水、天然气、铁路以及(固定)电话都是自然垄断的例子。
当出现自然垄断时,生产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定价,因为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但这不仅仅是生产者“剥削”消费者的问题。即便生产者不擅用权力,这种情形也会产生社会损失——用专业术语说是“分配的无谓损失”(allocative deadweight loss)。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接管该业务并自己经营,可能在经济上更为有效,可以生产出社会最优的产量。
政府创建国有企业的第三个理由是公民间的平等。
与给私有企业提供补贴和管制的体系相比,国有企业通常更为实用,对缺乏征税和管制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国有企业可以比私有企业做得更好,而在很多案例中,它们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私有化的陷阱
私有化存在很多陷阱。
第一种挑战是要确定哪些企业可以卖掉。出售自然垄断的公有企业或提供关键服务的企业是一个糟糕的想法,尤其当国家管制能力很弱小时。因而,除非因缺乏政府授权使重组公有企业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公有企业的许多问题是无需私有化就能解决的。
而且,私有化的企业应该以适当的价格出售。以适当的价格出售是政府的义务,因为它是公有资产的托管者。如果卖得太便宜,就会将公共财富转移给收购者,这会引发严重的分配问题。另外,如果财富被转移到国外,就会是国民财富的损失。
尤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经常以腐败的方式售卖给根本没有能力管理好企业的人——前苏联解体后大量国有资产以一种腐败的方式转移给俄罗斯的新“寡头”。在发展中国家,私有化的过程中也充斥着腐败,大量潜在的收入最终落入到少数内部人的私人口袋,而不是进入国库。腐败式的转让有时通过贿赂非法地实现,但也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实现,比如政府内部的人在私有化过程中充当顾问从而获得高额的顾问费。
另外,私有化并不必然会减少腐败,因为私有企业也能腐败(见第八章)。
黑猫,白猫
国有企业的业绩通常不必通过私有化也能改善。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严格地审查企业的目标并设立清晰的先后顺序。通常,公有企业承担了太多了的目标——例如,社会目标(比如对妇女和少数民族的照顾)、创造就业岗位以及工业化等。国有企业肩负众多目标是没有错,但应该搞清楚真正的目标是什么以及这些目标之间的先后次序。
监管体系也可以改善。在许多国家,国有企业被多重机构所监管,这意味着没有哪个特定的机构在进行有意义的监管。这种情况下,将监管责任统一到单个机构可能是有益的(就像韩国1984年一样)。
增加竞争对于国有企业改善业绩也很重要。更多的竞争并不总是好事,但竞争通常是改善企业绩效的最好方式。
总之,使国有企业取得成功没有固定的捷径。因而,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我们需要中国杰出领导人邓小平在一句名言中所反映出的实用主义态度:“不管白猫黑猫,会捉老鼠就是好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