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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普世价值”是个伪命题(上)
作者: 2010-06-12 16:48:00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10期
——对“普世价值”的内涵及提出依据的分析与思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汪亭友
随着对“普世价值”问题讨论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某些人鼓吹“普世价值”的真实意图,“普世价值”的科学性越来越受到广泛质疑,很多理论和现实问题被澄清。然而这场讨论并没有结束,围绕有没有“普世价值”、提出“普世价值”的根据、“普世价值”的实质与危害等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 本文从“普世价值”的内涵及其提出依据着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对这一伪命题进行分析与思考。
一、关于“普世价值”的内涵
目前主张“普世价值”的人,多数没有给“普世价值”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即便有的人做出了解释,但各自的看法也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有的说法甚至很离奇。
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价值的“普世性”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这种价值具有普遍适用性(普适性),即不是仅仅适用于个别人、少数人甚至大多数人,而是适用于所有人;第二,这种价值具有普遍永恒性(不变性),它不仅仅适用于一时一地,而适用于所有时间、所有地点,不以任何条件为转移;第三,这种价值是以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命题(普遍必然判断)来表述的。只有符合以上三个基本要件,才能称为“普世价值”。 应该说,这种解释符合“普世”概念的本意。“普世价值”是一些人借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使用的“普世”观念而引申出来的概念。在基督教用语中“普世”是指普天下,如“普世欢腾,主治万方”、“福音要传到万邦万民”即是此意,这在词源上与希腊文“普世”所指“整个有人居住的世界”的本意相吻合。同时,基督教还强调上帝是永恒的存在,是“自有永有”的万能的神。上帝创造了世界与人类,是拯救人类、使人的灵魂得到永生的救世主。基督教的“普世”观念,类似于中国古代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佛教的“普门”和“普度众生”。
另一种观点认为,存在一定条件下、针对一定“类主体”的“相对的普世价值”。 一些人依据基督教的“普世”观念,赋予“普世价值”以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人的“普世”内涵;有人对此表示不同意,认为这是把“普世价值”做了绝对化的理解,主张要区分“绝对的普世价值”与“相对的普世价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提出适用于所有人、所有时代的“绝对的普世价值”并不存在,存在的是一定条件下、针对一定“类主体”的“相对的普世价值”。
还有一种观点根本不同意“普世价值”这个提法,认为一些人使用的“普世价值”应为“普适价值”。 因为人类共同的准则都是阶段性的和地域性的,不可能有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都有和都存在的价值。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可以达成人们一致遵守的价值和规则,但离开这个国家这个区域,又会有不同的价值和规则。在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从来就是各有各的价值。只有在今天全球化的情况下,现实逼着人类不得不寻求一个共同接受的价值。这种大家都接受都遵守的制度更准确地说,应当叫“普适价值”,而不是“普世价值”。对于这个看似合理一些的解释,也有人明确反对。认为“普适”之“适”是工具性的、方法论意义上的,而“普世”意味价值本体,是善之本身,意即世界观层面的本体论。两者区别很大。用“普适价值”替代“普世价值”是本末倒置,是从功利目标出发考虑问题。还有人对“普适价值”作了这样的解释:“‘普适价值’强调这种价值(及其观念)的普遍性,‘普世价值’不仅强调该种价值(及其观念)的普遍性,而且强调其普遍的程度是‘世界’,二者强弱程度有别;‘普世价值’主要强调共时性和空间的广袤性,‘普适价值’不仅包括这一含义,而且体现历时性和历史发展趋势。考虑到这些细微差别,可能用‘普适价值’更为确切。”这种解释在逻辑上是矛盾的。既然说“普适价值”是强调这种价值的普遍性,而“普世价值”不仅强调这点,还强调时间的概念(即“共时性”),那么“体现历时性和历史发展趋势”这个明显属于时间的表述,应归于“普世价值”的范畴,而不是“普适价值”。其本意还是认同“普世价值”的提法。
笔者以为, 无论从“普世价值”到“相对的普世价值”,还是从“普世价值”到“普适价值”,这些提法变化的背后,反映出认识者在看法上的不一致,也折射出这些概念本身缺乏严谨性与科学性。 透过表面的分歧,“普世价值”与“普适价值”的内涵之间还是有共同点,而且共同点大于分歧的方面。其一,他们都认同“普世价值”的普遍适用性,认同价值的主体是全人类,即超越了国家、民族、阶级、地域等一切界限。只是在对价值的主体即全人类的理解上,“普世价值”与“普适价值”有所区别。主张“普世价值”的人,把全人类理解为一切人,即“普世价值”适用所有的人,如有人认为“普世价值”即“普天下的人共同追求的价值”。而主张“普适价值”的人,对全人类作了相对的理解,即指绝大多数人。这种解释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赞同“普世价值”提法的人中,也有人主张应作这样的理解。其二,他们都认同价值的永恒性,即“普世价值”的适用对象不仅是全人类,而且适用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与人类相始终。只是在永恒性的理解上,“普世价值”与“普适价值”的内涵不尽相同。前者主张不管哪种社会形态,“普世价值”都有普遍适用性,它不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而后者主张对永恒性要作相对的理解。因为“普世价值”毕竟是历史地产生,譬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只对这些观念产生以后的人类社会有普遍的适用性。总之,无论是“普世价值”还是“普适价值”,它们的共同点都认同价值适用的普遍性与永恒性。
那么,有没有这种普遍而永恒存在的“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呢?笔者以为,以上关于“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的解释,还缺乏科学的根据。
首先,价值是主体对客体的主观判断。 价值有多重含义,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解释。“普世价值”里的“价值”是一个哲学概念。哲学上的价值,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范畴,指的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效用或意义。客体对主体是否有用或有意义,由主体来判断,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尺度。因此,价值虽有客观基础,但人们对价值的看法和追求差别很大。 价值本身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客体有无价值以及价值大小,归根结底由具体的价值主体即具体的人进行主观评价的结果。
其次,价值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而是社会的人。人们在日常的生产与交换过程中,相互之间结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人作用于自然的生产力同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人总是一定社会中的人,是具体的人,现实中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随着人类进入阶级社会,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每一个人都会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阶级关系就成为人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属性。由于经济地位的不同,不同的阶级对同一客体的主观评价,结果往往是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的内涵总是具体的,不同的阶级以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尽管在看法上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但仍能清晰看出价值评价背后的阶级属性,所体现的阶级利益与阶级立场的不同。因此,人们可以按自己的意图把价值主体具体为个体、群体或全人类,但作为主体的人都无法脱离其社会性、阶级性。 必须从人的社会性、阶级性入手,才能形成对价值及价值观的科学认识。
列宁说过:“某一社会中一些成员的意向同另一些成员的意向相抵触;社会生活充满着矛盾;我们在历史上看到各民族之间,各社会之间,以及各民族、各社会内部的斗争,还看到革命和反动、和平和战争、停滞和迅速发展或衰落等不同时期的更迭,——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只有研究某一社会或某几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的意向的总和,才能科学地确定这些意向的结果。其所以有各种矛盾的意向,是因为每个社会所分成的各阶级的地位和生活条件不同。” 这段话要求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认识阶级社会的社会历史现象。这一阶级分析方法为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同理,要准确把握各阶级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以及价值观,也需要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不同的阶级由于其阶级利益的差异或对立,势必影响其对涉及阶级利益的经济、政治、文化方面事物的评价,从而导致评价结果的差异甚至完全对立。
一些人为了论证“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开始在全人类这个概念上绕圈子。他们离开人的社会性、阶级性,抽象谈论超阶级、超民族、超国家的全人类,把全人类想象为与自然界其他“类”相区别的纯粹的“类”。他们的眼里的全人类俨然成了一个没有差别和对立的“类”主体。这种理解显然脱离了科学的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仅作为“类”与动物有本质的区别,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也存在本质区别。人的本质属性表现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必须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包括阶级关系中去认识人、人类。因此, 离开了特定的社会关系,离开了阶级分析方法,无论是把全人类理解为“所有的人”还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抛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认识人的唯心史观的表现。 这两种理解并无本质的区别,后者并不比前者高明,更谈不上科学。
就现实世界而言,生活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占人口少数的资本家,他们拥有这个星球上的绝大多数生产资料,资本家阶级主宰着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一类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他们不占有生产资料,依然没有受资本剥削与压迫的命运。这是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客观事实。 虽然也有社会主义国家,但社会主义国家的人口不到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而且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与世界影响力无法与资本主义世界相比。 如果离开这个基本事实,不明确是什么样的“绝大多数的人”,就去奢谈什么“普世价值”,人们显然要问这个“绝大多数人”指的是谁?如果同一些人所言,指的是世界无产阶级及最广大的劳动人民,但客观现实告诉我们,他们还不是这个星球真正的主人。反映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价值观,在资本主义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并不占据主流的地位。既然如此,何来适用于“绝大多数人”的“普世价值”? 如果不是指已占人口多数的世界无产阶级及广大的劳动人民,那么信奉“普世价值”的“绝大多数人”又是指谁呢?
第三,价值的内涵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并没有什么永恒的价值 。如前所述,价值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判断,是一种认识活动,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作为上层建筑的价值观念,它的内涵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 价值观念的内容、人们的价值判断的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下,人们赋予同一个价值观念以完全不同的内涵。也就是说,价值也是历史的,而不是永恒的、不变的。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看,也并不存在什么普遍适用于一切时代或社会的永恒价值。即便是历史地产生的价值观念,诸如一些人所说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等,资产阶级对它们的理解与无产阶级对它们的理解是截然不同的。历史地产生的价值观念,对于后来的社会而言,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历史性,决定了竖立其上的价值观念的历史性。
总之,人是具体的人,历史地看,阶级社会中还不存在超阶级的全人类,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普世价值”或“普适价值”。有人把“普世价值”理解为“相对的普世价值”,单就“相对的普世价值”这句话而言,在逻辑上也是矛盾的。既然价值是“普世”的,怎么又有条件限制的相对性呢?“普世性”与“相对性”是联系不到一块的。我们否定“相对的普世价值”,不是要否定事物有相对性的一面;不仅如此,事物还有绝对性的一面。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普世价值”自然也就没有“绝对的普世价值”、“相对的普世价值”。
二、对提出“普世价值”依据的分析
现在一些人所讲的“普世价值”只是一个统称,好比一顶帽子,在“普世价值”下面还有具体的东西。按照目前一些人的主张,所谓“普世价值”大体上指的是三类价值观: 一类是西方的价值观。 如一些人鼓噪的“自由、民主、平等、公正”以及“人道、人权、宪政”等,其实是在把西方的价值观冒充为“普世价值”。 一类是中国的传统文化。 如儒家思想,有人打着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以及抗衡西方价值观的旗号,把孔子等宣扬的一些伦理道德观念当作人类的“普世价值”。 还有一类是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普世价值”。 如有人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为“普世价值”,藉此把马克思主义与“普世价值”联系在一起。提出这一观点有两种情况:有人不赞成把西方的价值观说成是“普世价值”,但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另一种性质的“普世价值”是存在的。这种观点虽然出于好的愿望,但在理论上说不通;还有一种观点是别有用心的,其逻辑是,承认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真理,就得承认“普世价值”的存在,反之,否定了“普世价值”,就否定了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真理,也就否定了马克思主义,进而否定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之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就上述三类观点的主要依据做一具体分析。
1.把人的生理本能当成“普世价值”。 有人从人的生理本能出发,把人们普遍需要的东西看成是具有“普世价值”的东西,例如提出人的吃喝拉撒睡,就是没有阶级性、没有国界区别、没有民族区别的“普世价值”;不光资产阶级需要,无产阶级需要,就是全人类都需要;人类不仅现在需要,过去、将来也都需要。 这是从人所具有的动物性一面出发,把人性归结为动物的某些本能,从而得出极端荒唐的反人类的谬论。 其荒谬之处在于,把拥有高度文明的人类混同于一般动物,把人与动物所具有的某些共性特征如生理需求,看成人类的价值目标与价值诉求。也就是说,要把人的特性“返祖”为“自然人”的动物性。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属性。人之所以为人,是人在劳动过程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体现的社会性,而不是人像兽类一般的动物性。社会性是人的特性。 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当作人的特点、特性、特征,只是一个人的社会性——人是社会的动物,自然性、动物本能等等不是人的特性。人是动物,不是植物、矿物,这是无疑问的。人是什么一种动物,这就成为问题。几十万年直至资产阶级的费尔巴哈还解答得不正确,只待马克思才正确地答复了这个问题。即说人,它只有一种基本特性——社会性。”因此,要谈论人的价值观,显然不能把人的动物本能作为依据,只能根据于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即社会性。要把人当作人来看待,而不要把人当作低等动物看待。
2.把“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正、人道、人权”等当作人类追求的“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鼓吹者还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把西方启蒙运动以来确立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正、人道、人权等价值观,当作人类社会普遍而永恒的人性诉求,当成现代人类价值的唯一尺度,奉为至高、神圣的“普世价值”。 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正、人道、人权等人性观,要么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要么是上帝给予的,要么是人向善的本性或理性的反映。 这是一种典型的脱离人的特性即社会性而抽象谈论人性、人的本性的唯心史观,一再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批驳。
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自由、平等、博爱”作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武器,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但这些观念本身如果离开具体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离开了人的社会性、阶级性,是无法科学地说明人、人性、人的本质,更不能科学地说明人类历史。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性是存在的,但它是具体的,应历史地考察。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性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一样,人性也就不一样。在阶级社会里,人的阶级性反映在人性观上,就使得人的本性必然受到阶级性的制约,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阶级色彩。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 “我们主张无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而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则主张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人性,不过他们口头上不这样说,却说成为唯一的人性。”
既然人性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人性观,那么资产阶级把“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正、人道、人权”看成人的本性诉求,看成天赋的、与生俱来的,这显然是骗人的话。 正如列宁所说:“只要阶级还没有消灭,任何关于自由和平等的笼统议论都是欺骗自己,或者是欺骗工人,欺骗全体受资本剥削的劳动者,无论怎么说,都是在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只要阶级还没有消灭,对于自由和平等的任何议论都应当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哪一个阶级的自由?到底怎样使用这种自由?是哪个阶级同哪个阶级的平等?到底是哪一方面的平等?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地回避这些问题,必然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资本的利益、剥削者的利益。只要闭口不谈这些问题,不谈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自由和平等的口号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谎话和伪善,因为资产阶级社会用形式上承认自由和平等来掩盖工人、全体受资本剥削的劳动者,即所有资本主义国家中大多数居民在经济方面事实上的不自由和不平等。”
总之,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一些人以为马克思主义否定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公正、人道、人权等是“普世价值”,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害怕这些字眼。这是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极大误解。社会主义并不是否定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民主、平等、公正、人道、人权,从这个角度可以说“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但 问题的实质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对自由、民主、平等、公正、人道、人权的理解与西方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践中的做法也不相同,因此有了社会主义自由、民主、人道等提法。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强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国家,这些价值观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显然不能把这些价值观所具有的一般性与反映一般性的特殊性割裂开来,只讲前者不讲后者。“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显然推导不出这些价值观念的“普世性”。即便从这些价值观念的一般性出发,也推导不出这些价值观念的“普世性”。 一些人打着“普世价值”的幌子,其实是在贩卖西方的价值观,他们大讲中国要与“普世价值”接轨,企图误导中国的改革。 我们对于这样的“普世价值”当然要理直气壮地反对。
3.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认为全人类共同的利益需求产生了“普世”的价值意识,要求按照“普世价值”的标准解决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在一些人看来,随着世界各国人民的沟通与联系日益密切与加深,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类面临困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共同问题,因而产生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由此必然带来更多共同的价值体验与意识,孕育出反映全人类利益需求的“普世价值”。因此,当代及未来的全球人类,应该突破国家、民族与阶级的藩篱,要有“人类意识”或“全球意识”,从“世界公民”的角度思考问题,建立共同遵循的价值标准和伦理原则,以协调大家的行为。有人甚至还提出“普世价值”是全人类的最高价值标准,在解决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时,要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放在首位,以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在各国联系与交流日益密切的今天,世界确实存在诸如核威胁、恐怖主义、环境污染、人口增长过快、资源枯竭等带有全球性的问题。全球问题的出现,深刻地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的矛盾。需要国际社会以及有关责任国,重视全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要用科学的自然观和发展观指导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树立全球观念和危机意识,克服眼前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狭隘视野,克服急功近利的行为,要加强国际协调和合作,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但是,存在共同问题与共同利益是一回事,对待共同问题的态度、处理共同问题的方法则是另一回事。 在阶级社会里,作为国际社会主体的国家、各国政府,在认识和处理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时,从来没有把全人类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当作制定内外政策的根本依据,而总要从本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出发。 例如,和平一直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但这种善良的愿望在阶级社会里是无法根本实现的。因为暴力与战争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根本手段,他们不会放弃这一有效的统治方式。即便在冷战已经结束的今天,西方垄断资产阶级为维护资本在世界的统治,不但没有主动放弃军备竞赛与核武器,相反以各种理由加强新式武器的研制与核武库的储备,强化军事同盟和国际军事组织,并不断发动对外军事行动。在环境问题上也是这样。资产阶级出于自身的追逐最大限度利润的阶级利益,或者把污染企业转移到第三世界,甚至直接把污染物“出口”到不发达国家,或者干脆不同意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世界上排污量最大的美国至今不签署“东京议定书”就是一个例子。
总之,面对全人类的共同问题,每一个国家、每一个阶级总要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来对待和处理全人类的共同问题。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完全超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阶级利益的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更谈不上有高于一切的全人类的“普世价值”。 西方正是利用戈尔巴乔夫片面宣扬所谓的“全人类的价值高于一切”、“全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趁机加紧对苏联的和平演变,使之最终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走向覆灭;这个历史教训值得我们牢记。
4.把中国传统的儒家观念与伦理,当作全人类的道德本性,提出儒家思想在处理人际关系乃至国际关系中显示出“普世性”。 儒家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儒家思想中有适应当今时代发展要求、批判地予以继承与吸收的合理成分,但从根本上讲,它是中国封建王朝维护自身统治的国家学说。儒家的道德观实质是为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毛泽东同志曾针对孔子道德论的重要范畴“知仁勇”做出这样精辟的分析:“孔子的知(理论)既是不根于客观事实的,是独断的,观念论的,则其见之仁勇(实践),也必是仁于统治者一阶级而不仁于大众的;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卫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的。知仁勇被称为‘三达德’,是历来的糊涂观念。”也就是说, 对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也应作具体的、阶级的分析。要给以历史的唯物论的批判,将其放在恰当的位置,而不要限于抽象的议论。
就儒家提倡的忠、孝、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观念而言,虽然在一些人看来是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但这毕竟是“应然”之事,是希望、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执行,但客观上不是所有的人都遵守、执行的。提倡“仁”“义”,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仁不义之人;提倡“忠”,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奸”,汉奸始终没有绝迹;提倡“孝”,现实中仍有不孝之徒。而且不同的阶级、不同的社会对这些伦理道德观念有不同的理解,赋予它们不同的内涵。同样讲“忠”,封建社会是指忠于皇帝,社会主义社会则是指忠于党、忠于人民,两者的性质显然是不一样的。世界上并不存在抽象的“忠”,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都是具体的“忠”。因此, 很难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历史地产生与消退的儒家思想说成“普世价值”。
5.把马克思主义揭示的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看成“普世价值”,甚至得出马克思主义是“普世价值”的结论。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真理。因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反映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本质与趋势,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客观真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是经无产阶级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反复检验并证明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对各国革命与建设事业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指导意义。但是我们要看到,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思想体系,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以及全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目的和解放条件的学说。因此, 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适用于无产阶级领导的全人类的解放事业。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离开了无产阶级这个实践的主体,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就会失去用武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不是适合一切阶级、指导所有阶级的行动的“普世价值”。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真理、马克思主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这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否承认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是否按照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规律去行动,则是另外一回事。 由于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资产阶级不可能承认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更不会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要求放弃他们的政权,以顺应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这一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反,他们会利用一切手段残酷镇压无产阶级的革命行动,阻扰这一人类社会规律的实现。因此,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的问题上,两个阶级的态度显然完全不一样。 可见,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真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是人人都认同的“普世真理”、“普世价值”。
把马克思主义等同于“普世真理”、“普世价值”,在认识方法上源于把真理的客观性与认识真理的主观性混为一谈。 认识真理是人的主观活动。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认识的角度以及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必然导致人们关于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真理的客观性与评价真理的主观性,两者是一元性与多样性(尽管真理性的认识是一元的)的关系。 要看到马克思主义是颠簸不破的普遍真理,同时又看到在不同的阶级对待马克思主义有不同的态度。 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客观性并不必然得出人们观念上的“普世性”。某些人起劲鼓吹马克思主义是“普世价值”,表面上在抬高马克思主义,给马克思主义“戴高帽子”,其实是要维护“普世价值”这个伪命题的存在,以便于一些人继续宣扬“普世价值”、蛊惑不明真相的民众。
三、结语
主张“普世价值”的人在思维上有一个共同点,即是把客观事物中的共性或一般性,当作价值观念的“普世性”。只看共性,不讲个性;只认一般性,不看特殊性。 比如,把不同阶级、不同的人群存在的价值观念中的共同点抽象出来,把它叫做“普世价值”。在一些人看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资本主义国家讲,社会主义国家也讲,资产阶级的语汇里有,马克思主义的语汇里也有,因此,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就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普世价值”。还有人把不同国家或民族在实践中积累的相同或相似的经验,当作“普世经验”或“普世模式”。再比如,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都在搞市场经济,都在实行法治、宪政,有人据此认为,市场经济、法治、宪政是“普世价值”。 这种把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与个性或特殊性割裂开来,只看其一不看其二的认识方法,在哲学上称之为形而上学。
从哲学上讲,客观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人们在思维中可以依据客观对象抽象出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来,但在现实中,共性或一般性脱离不了个性、特殊性。共性或一般性总要寓于个性、特殊性之中,并要通过个性与特殊性表现出来。我们所见到的都是具体的事物,而不是抽象的事物。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类认识具体事物的手段、水平是有限的,因而对事物的一般的抽象能力也是有限的,总要随着对具体事物的认识程度与水平的提高而发展变化,总要经历一个从不知到有所知、从较浅的认识到较深的认识的逐步深化的过程。也就是说, 人类对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通过对个性或特殊性的认识而不断更新和提高,从而决定了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内涵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亘古不变的。 比如,在互联网络媒体出现之后,人类关于“媒体”这个抽象概念的认识,就比互联网络出现之前更丰富、更深刻。但现在的人类还没有穷尽对媒体这个概念的认识。 联系到一些人所讲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概念,无产阶级所理解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与资产阶级所理解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显然是不一样的。根本不存在超越阶级的和适用于一切人的自由、平等、民主、公正等“普世价值”。
就市场经济而言,市场经济有其一般性的内涵,如以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但 市场经济并不能抽象存在,它总要与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具体国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在与不同社会制度的结合中,形成了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体制,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便是同一社会制度中与不同国情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各有特点。因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属性。中国的特色在于,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运行,而且社会主义国家注重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这也与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不同。 因此,都搞市场经济,并不能推导出市场经济是“普世经验”或“普世模式”。
就法治、宪政而言也是如此,法治、宪政属于政治上层建筑。 政治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并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指导,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因此也就有了社会主义法治、资本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宪法、资本主义宪法之分。 从本质上讲,任何上层建筑都为经济基础服务,是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维护其根本利益的工具。法治、宪政无非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根本利益的一种手段、方式而已。 就法治而言,不同性质的国家的法治内涵、服务对象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们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指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以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贯彻的“两个原则”。这与资本主义法治是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从而实现资本主义的长治久安,有着根本的不同。
宪政是阶级利益的集中反映。不同阶级的宪政纲领,总要维护不同阶级的根本利益。 1940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一文中,指明了当时旧中国各个政治派别提出的宪政纲领的阶级实质。他说:“中国的顽固派所说的宪政,就是外国的旧式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他们口里说要这种宪政,并不是真正要这种宪政,而是借此欺骗人民。他们实际上要的是法西斯主义的一党专政。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则确实想要这种宪政,想要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的专政,但是他们是要不来的。因为中国人民大家不要这种东西,中国人民不欢迎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专政”,“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目前准备实行的宪政,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毛泽东同志的这个认识方法,对于我们今天认清资本主义宪政的实质很有指导意义。 当前一些人鼓吹的所谓 “宪政改革”,实质就是要取消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
总之,从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中推导不出普世性。我们否定“普世价值”并不是说要否定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或如一些人指责的那样片面地强调个性、特殊性,相反, 我们主张坚持唯物辩证法,既要看到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又要看到事物的个性或特殊性,并将两者科学地统一起来。主张“普世价值”的人根本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原理,片面地强调事物的共性或一般性,并从中杜撰出所谓的“普世价值”。
综上所述,无论就概念的本身还是就提出概念的根据,都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它只存在于一些人的臆想中。 “普世价值”只是一些人精心设计的逻辑陷阱,是一个政治圈套。只要你赞同有“普世价值”,要么你不能反对,要么造成自身逻辑上的混乱。“普世价值”是个毫无认识意义的伪命题。只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科学解释价值观必然具有的历史性、阶级性,才能彻底戳穿“普世价值”的谎言,才能使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免遭错误思潮的误导和破坏,从而更好更快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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